近日,为了进一步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充分发挥电子商务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战略性作用,同时,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创建活动提供政策引导,国家发改委联合商务部、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总局发布了《关于开展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的指导意见》(发改高技[2011]463号)。
《意见》指出创建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对增强城市竞争优势、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推进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的重要意义。
《意见》强调要创建一批具有典型带动作用的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推动电子商务的规制与政策在局部地区取得突破性进展,并加强网上信用、电子认证、在线支付和物流配送等支撑体系及相关基础设施建设,使其基本满足电子商务的发展需求。
《意见》还提出要完善电子商务政策环境,健全电子商务支撑体系,加强电子商务基础设施和交易保障设施建设,积极培育电子商务服务以及深化电子商务应用等多项重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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