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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实施情况
【来源】 自治区发改委农经处       【时间】2011-09-15
 
  2000年,国家发改委牵头组织编制了《2001-2010年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规划》并启动了工程建设项目。工程建设区共涉及北方五省区75个旗县,涉及我区赤峰市、锡林郭勒盟、乌兰察布市、包头市4个盟市31个旗县,我区治理范围国土面积5.24亿亩,占全国规划总面积的76%。一期规划安排我区治理任务1.17亿亩。

  2000-2010年,国家下达我区工程建设资金72.3亿元。累计完成退耕还林1744.7万亩(含宜林地荒山造林931.7万亩)。人工造林844.62万亩,飞播造林502.24万亩,封山育林1665.45万亩,种苗基地建设5.25万亩,人工种草254.27万亩,飞播牧草114.44万亩,围栏封育2616.36万亩,基本草场建设87.6万亩,草种基地10.7万亩,棚圈建设500.4万平方米,饲料加工机械59906台(套),禁牧舍饲6430.0万亩。小流域治理2262.2万亩,水源工程29681处,节水灌溉工程26082处。生态移民完成104603人。

  2011年,国家下达我区京津风沙源治理2012年工程投资8.3亿元,安排人工造林240.5万亩(乔木130万亩,灌木110.5万亩),飞播造林48万亩,封山育林345万亩。目前,我委正会同有关部门分解下达计划。

  由于我区京津沙源一期规划建设任务已全部下达,下一步主要工作是启动工程二期规划筹备工作。今年,国务院出台的《关于进一步促进内蒙古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1]21号)明确表示“在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建设中继续把内蒙古作为重点。” 对此,我委今年将启动规划编制,优先考虑加大生态移民支持力度,增加舍饲封育任务,积极推进工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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