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首 页
|
政策法规
|
发展规划
|
经济运行
|
体制改革
|
经济合作
|
区域经济
|
农牧经济
|
基础产业
|
重大项目稽察
|
产业协调
|
|
科技创新
|
节能环保
|
社会发展
|
经济贸易
|
财政金融
|
价格管理
|
收费管理
|
机关党建
|
廉政建设
|
固定资产投资
|
京蒙合作
|
当前位置:
首页
>>
导航栏目
>>
区域经济
>>
工作动态
大小兴安岭林区生态保护与经济转型规划专家论证会在呼和浩特市召开
【来源】
自治区发改委振兴东北办
【时间】
2010-03-23
2010年3月1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东北司、农经司和国家林业局规划司在内蒙古新城宾馆召开了《大小兴安岭林区生态保护与经济转型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专家论证会。专家咨询组由来自北京林业大学、中科院地理所、国家林业局天保办、国家林业局经济发展研究中心、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北京大学、东北林业大学、内蒙古自治区发展研究中心的九位资深专家组成。国家规划编写组所有成员,黑龙江省和我区发展改革委、林业厅等有关部门的领导及伊春市、呼伦贝尔市、兴安盟等有关地区的代表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东北振兴司姜四清副司长和北京林业大学尹伟伦院士共同主持。
我委包满达副主任首先在会上致辞。之后,国家规划编写组介绍了规划编制的背景和依据、编制过程等情况,重点就《规划》九个方面的内容进行了汇报。各位专家对《规划》展开了充分的审议和论证。
经过深入论证,专家们一致认为,《规划》全面贯彻实践科学发展观,统筹林区生态保护、经济转型与民生改善,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林区的目标,阐明了国家的战略意图,是今后一段时期指导大小兴安岭林区生态保护与经济转型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和行动指南;《规划》在规划理念、内容和方法上都有明显的创新,抓住了林区急需解决的重点问题,围绕林区生态保护和经济转型,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政策保障措施,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规划》提出的政策保障措施有力,构建了林区可持续发展的政策体系和管理体制,具有创新性和示范性;《规划》的指导思想明确、目标切实可行、政策措施针对性强,是一个具有前瞻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的规划。《规划》实施后将会有力促进林区生态功能的恢复,进一步提升大小兴安岭林区在国家生态战略全局的特殊地位,提高林区人民生活水平,促进林区可持续发展。
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农经司吴晓松副司长和国家林业局发展规划司杨超副司长分别讲话,对各位专家所提宝贵意见表示感谢。国家发展改革委东北振兴司巡视员王树年同志对会议进行了总结。王树年指出,专家评审是完成规划编制的一个重要环节,大小兴安岭林区规划是集战略性、指导性和政策性于一体的规划,要对经济系统、社会系统、生态系统进行统筹协调,通过综合运用各种政策措施推动大小兴安岭新林区的建设。王树年强调,科学规划来自于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特别是专家的意见。规划编写组要高度重视,充分吸纳专家意见,进一步与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做好规划中政策措施的落实衔接工作,扎实做好规划编制说明的有关工作。王树年要求,要尽快将《规划》上报国务院,争取早日通过并组织实施。
会议期间,自治区政府连辑副主席和郭启俊副主席等领导同志分别看望了与会的专家和代表们。
【
打印本页
】
【
关闭窗口
】
无标题文档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旧版回顾
|
版权所有: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本网声明:如需转载,请致电6659017 6659065
技术支持:内蒙古发展研究中心(内蒙古经济信息中心)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发展大厦
邮 编:010098 E-mail:bgs-fgw@nmg.cei.gov.cn
备案号/经营许可证号: 蒙ICP备05003504号
您是第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