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三季度,全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909.6元,同比增长百分之11.4。其中,工资性收入8484.5元,增长百分之11.56;转移性收入2639.5元,增长百分之21.88;经营性收入1310.4元,增长百分之6.78;财产性收入258.2元,增长百分之4.48。农牧民人均现金收入5113.9元,同比增长百分之11.51。其中,工资性收入764元,增长百分之19.04;家庭经营收入3753.2元,增长百分之7.99;财产性收入100.1元,增长百分之82.89;转移性收入496.6元,增长百分之19.97。预计全年全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100元,实际增长百分之11 左右,与2009年国家计划达到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目标相差1000元左右,农牧民人均纯收入5120元,实际增长百分之10左右,与国家计划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基本持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