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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哈斯巴根深入内蒙古调研医疗保障工作
【来源】 自治区发改委医改办       【时间】2010-12-28
 
  2010年12月1-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副主任哈斯巴根带领全国人大代表、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徐睿霞,全国人大代表、呼和浩特市土默特中学校长李文阁,全国人大代表、清水河县宏河镇高茂泉村党支部书记刘三堂及自治区发改委(医改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民政厅、卫生厅、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同志,赴内蒙古医院、呼和浩特市医院、社区服务中心、和林县医院及乡镇卫生所进行调研,先后召开4次汇报座谈会,深入调查了解了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建设情况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听取了基层医疗工作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分析了医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肯定了呼和浩特市医改工作取得的成绩,并对医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提出建议。

  为期两日的调研工作,反映问题较集中,主要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医保人均报销费用较低。内蒙古医保规定人均报销费用6300元、呼和浩特市医保人均报销费用7000元的医保支付定额对重症患者不够。二是甲类药品范围较少。2010年药品报销目录中甲类药品占20%,乙类药品占80%。医保规定病人使用乙类药品比例不能超过总药费的60%,但药品报销目录中甲类药品所占比例较少,使医生在药品选择上受限。三是多部门医保报销管理繁琐。卫生厅管理新农合医疗报销、人社厅管理城镇医保报销、民政厅管理大病救助、铁路部门在内蒙医院自行参保。多家医保部门报销政策不统一,各自设立报销窗口,增加了医院人员配置方面的负担及兑付程序。四是旗县招标采购配送经二次议价后药品价格仍然较高。

  2日下午,在呼和浩特市人大召开了座谈汇报会议,劳动局局长韩景荣和卫生局局长白永和分别汇报了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运行情况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进展情况。全国人大代表调研组认真听取了汇报,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交流。座谈会上哈主任充分肯定了呼和浩特市的医改工作,认为医改工作普惠面广,农民受益较多。接下来就如何扎实推进呼和浩特市医改工作,提出四点建议:一是国家药品报销目录的确定,应该有些灵活性;二是统一配送解决了医院的“以药养医”问题,但目前反映的配送药物比基层医疗机构自行采购价格还贵问题需要有关方面进一步了解;三是多家医保报销部门管理加大了工作的成本,应该加快从制度上解决这一问题。四是需要建立统一信息化平台,方便群众异地参合就医,自治区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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