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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从六方面着手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
【来源】        【时间】2008-01-03
 

    从2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联合召开的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我国今后将从6方面着手,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马凯指出,2003年以来,党中央和国务院采取一系列措施,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速总体呈回落态势。但当前还存在不容忽视的矛盾和问题,投资仍在高位运行,新开工项目过多,一些高耗能、高排放行业投资增长仍然过快,违法违规建设情况仍较严重,造成投资冲动的体制机制问题没有根本解决。

    会议强调,要清醒认识固定资产投资过快增长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充分认识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重点抓好六方面工作:一是坚持用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指导投资管理。二是严格执行投资项目新开工条件,进一步规范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工作。三是加快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形成调控合力。四是建立投资项目管理档案,做好投资项目信息公告工作,为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拟建项目建立管理档案,在项目完成各项审批和许可手续后向社会公告。五是加强对新开工项目的监督检查,做到全过程管理。六是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

    国土资源部、建设部、环保总局和国家统计局分别就各自系统如何贯彻落实国办《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精神、切实做好新开工项目管理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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