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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科学开发利用国土空间,国家“十一五”规划《纲要》提出了编制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的重大战略任务。

  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就是要根据不同区域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密度和发展潜力,统筹谋划未来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国土利用和城镇化格局,将国土空间划分为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四类主体功能区,确定主体功能定位,明确开发方向,管制开发强度,规范开发秩序,完善开发政策,促进形成人口、经济、资源环境相协调的空间开发格局。这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重大举措,关系到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

  为落实这一重要战略任务,国家发展改革委正会同有关部门和各地区开展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工作,我区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开展了自治区主体功能区规划的编制工作。为使公众了解有关工作,搭建与公众相互沟通的桥梁,我们在自治区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上开设了自治区主体功能区规划专栏,主要目的:一是建立信息发布平台,普及主体功能区有关知识,及时发布主体功能区规划研究成果和规划编制工作进展情况。二是建立建言献策平台,请公众对主体功能区规划的编制提出意见和建议。三是建立网上互动平台,对于网友提出的相关问题和意见建议等,我们将以电子邮件等适当的方式予以答复。

  希望广大网友和各界人士积极参与,建言献策,对我们工作给予大力支持。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策法规和发展规划处
                                                       2008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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